法史刊物

皇恩浩蕩:皇帝統治的另一面

作者: 陳俊強
出版社: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2005/07/01
語言: 繁體中文

簡介

君主降赦,無疑破壞法制,屬不合理措施,而將君主的恩赦納入律令規範,使君權有所約束,不致漫無節制,應視為不合理措施的合理化過程,但恩赦又是皇帝個人專屬的恩德,因此,終究無法將恩赦完全法制化。

自武后以降,恩赦已非單純皇帝的恩德,而是皇帝統治廣土眾民,貫徹皇權的必要手段,如武后行新政、德宗行兩稅法等關涉國計民生的重大政策,必藉恩赦以廣被四方,下達萬民。晚唐時,恩赦愈來愈難以落實,依附在赦令之上的政策,自然無從施行,皇權不斷萎縮,大唐帝國遂土崩瓦解。

恩赦制度的發展歷經三變:
恩赦在遠古原為寬恕族內的犯罪,及至春秋戰國時,轉變為君主的恩德,乃君主治國臨民的手段。
漢代時,恩赦除了可對罪囚免刑以外,還加上對官民的恩賜。
至唐代,君主更藉恩赦作為貫徹政策的重要手段,赦之作用已溢出單純恩德的範疇。

目錄章節

第一章 恩赦的頒布與北朝隋唐的政治
第一節 恩赦的源流
第二節 北朝恩赦頻率的起伏變化(386~581年)
第三節 隋唐恩赦頻率的起伏變化(581~907年)
第二章 恩赦與禮制
第一節 國家祭典與北朝隋唐的恩赦
第二節 皇室喜慶和北朝隋唐的恩赦
第三節 大赦的儀式
第三章 大赦的內容和效力
第一節 唐律對於大赦的規範
第二節 大赦與量移
第三節 大赦與民間的債務
第四節 大赦的貫徹與落實
第四章 曲赦、降罪、錄囚的檢討
第一節 北朝隋唐的曲赦
第二節 降罪的探討──兼論流刑、決杖
第三節 錄(慮)囚制
第五章 從恩赦看重罪
第一節 「常赦所不免」和「十惡」
第二節 官吏犯罪
第三節 社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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