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制史書目

以下「中國法制史書目」係邱澎生老師所編,僅提供同好參考。

編注:下列各節分類書目前之概括說明文字,前半採中華民國現行民法體系,後半則取明清律例中的「戶律」體系。明清律例共分七編(名例、吏、戶、禮、兵、刑、工),其中戶律編又分七門(戶役、田宅、婚姻、倉庫、課程、錢債、市廛),各門下再各分數目不等之各節,收有各條「律文」,各律文下再附入各條「例文」。這個分類方式的重點不再「比附」兩種立法分類體系,而反而是「暫時存同,待以求異」。

法典淵源與民法總則(法例、自然人、法人、法律行為、條件及期限、代理、無效撤銷與效力未定、期間與期日、消滅時效、權利之行使):名例律(犯罪存留養親、工樂戶及婦人犯罪、老小廢疾收贖、犯罪時未老疾、化外人有犯、稱日者以百刻);刑律訴訟(干名犯義、官吏詞訟家人訴)

1、Allee, Mark A. 1994. "Code, culture, and Custom: Foundations of civil case verdicts in a nineteenth-century court.” In Kathryn Bernhardt and Philip C.C. Huang eds. Civil Law in Qing and Republican Chin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122-141.

3、Furth, Charlotte. 1987. “Concepts of pregnancy, childbirth, and infancy in Ch’ing dynasty China.”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6(1): 7-35.

4、Huang, Philip C., 1996. Civil justice in China: Representation and practice in the Qing.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5、Huang, Philip C.C. 1994. "Codified Law and Magisterial Adjudication in the Qing.” In Kathryn Bernhardt and Philip C.C. Huang eds. Civil law in Qing and Republican Chin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142-186.

6、Myers, Ramon and Fu-mei Chang Ch’en. 1976. “Customary Laws and the Economic Growth During the Ch’ing Period.” Ch’ing-shih wen-ti 3(5): 1-32.

7、Scogin, Hugh T. Jr. 1994. "Civil ‘Law’ in traditional China: History and theory.” In Kathryn Bernhardt and Philip C.C. Huang eds. Civil law in Qing and Republican Chin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13-41.

8、小口彥太,1988,〈清代地方官判決錄通見民事的紛爭諸相〉,《中國:社會文化》,3:35-49。

9、仁井田陞,1951,《中國社會》,東京:岩波書店。

仁井田陞,1964(1962),〈清代湖南商人��洪江十館首士場合〉,氏著,《中國10、法制史研究:法慣習‧法道德》,東京:東大東洋文化研究所,頁694-720。

11、仁井田陞,1981,〈國家法的規律法慣習〉,氏著《中國法制史研究��法慣習‧法道德》,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頁。

夫馬進,1983,〈善會、善堂出發〉,小野和子編,《明清時代政治社會》,京都: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頁189-232。

王日根,1994,〈明清時代會館的演進〉,《歷史研究》,1994(4):47-62。

王日根,1996,《鄉土之鏈:明清會館與社會變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王民、林國平,1992,〈北京閩中會館研究〉,編輯委員會編,《福建史論探:紀念朱維幹教授論文集》,福建人民出版社,頁67-98。

王笛,1987,〈試論清末商會的設立與官商關係〉,《史學月刊》,1987(4):31-41。

朱英,1987,〈清末商會「官督商辦」的性質與特點〉,《歷史研究》,1987(6):137-149。

何炳棣,1966,《中國會館史論》,臺北:臺灣學生書局。

呂作燮,1983,〈論明清時期會館的性質和作用〉,南京大學明清史研究室編,《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論文集》,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頁172-211。

杜正勝,1990,〈「單」是公社還是結社��與俞偉超先生商榷〉,《新史學》,1(1):107-124。

邢義田,1987(1983),〈漢代的父老、僤、與聚族裡居〉,氏著《秦漢史論集》,臺北:東大圖書公司,頁215-246。

法政學社,1962(1923),《中國民事習慣大全》,臺北:文星書店。

范金民,1995,〈清代蘇州宗族義田的發展〉,《中國史研究》,1995(3):56-68。

郝春文,1992,〈東晉南北朝時期的佛教結社〉,《歷史研究》,1992(1):90-105。

高明士,1997,〈中國律令與日本律令〉,《台大歷史學報》,21:111-124。

張晉藩,1988,〈論中國古代民法研究中的幾個問題〉,氏著《法史鑒略》,北京:群眾出版社,頁118-142。

梁其姿,1986,〈明末清初民間慈善活動的興起:以江浙地區為例〉,《食貨月刊》,15(7-8):52-79。

梁其姿,1989,〈清代慈善機構與官僚層的關係〉,《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66:85-103。

梁其姿,1997,《施善與教化:明清的慈善組織》,臺北:聯經出版公司。

陳祚龍,1979(1973),〈中古敦煌結社的真象〉,氏著《敦煌學海探珠》,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頁362-365。

陳寶良,1991,〈明代的社與會〉,《歷史研究》,1991(5):140-155。

陳寶良,1996,《中國的社與會》,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滋賀秀三,1984,《清代中國法裁判》,東京:創文社。

菊池英夫,1980,〈中國法「基本原理」從來研究��律令體系基本性格關分析視角〉,《歷史學研究》,484:13-22。

奧村郁三,1968,〈戶婚田土案〉,《關西大學法學論集》,17(5):。

奧村郁三,1970,〈中國官僚制自治接點〉,《法制史研究》,19:。

趙曉耕,1994,〈中國古代民法的特點及其鑒別〉,氏著《宋代法制研究》,秦皇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頁38-48。

趙曉耕,1994,〈宋代的民事法律述略〉,氏著《宋代法制研究》,秦皇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頁49-89。

劉錚雲,1987,〈義莊與城鎮:清代蘇州府義莊之設立及分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58(3):633-672。

鄭玉波,1985,〈民法五十年〉,《法學叢刊》,30(1):11-20。

羅彤華,1991,〈漢代的民間結社〉,《大陸雜誌》,82(6):252-269。

竇季良,1943,《同鄉組織之研究》,重慶:正中書局。

民法身份法(親屬繼承):戶律戶役(立嫡子違法、收留迷失子女、別籍異財、收養孤老);戶律婚姻(男女婚姻、典雇妻女、妻妾失序、尊卑為婚、強佔良家妻女、僧道娶妻、出妻)

Bernhardt, Kathryn. 1994. "Women and the law: Divorce in the Republican period.” In Kathryn Bernhardt and Philip C.C. Huang eds. Civil law in Qing and Republican Chin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187-214.

Ebrey, Patricia Buckley. Family and Property in Sung China: Yuan Ts’ai’s Precepts for Social Life.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 3-171..

Elvin, Mark. 1984. “Female Virtue and the State in China.” Past and Present 104: 111-152.

Holmgen, Jennifer. 1985 “The economic foundations of virtue: Widow-remarriage in early and modern China.” 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13: 1-27.

Mann, Susan. 1987. “Widows in the kinship, class, and community structures of Qing dynasty China.”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6(1): 37-56.

Ng, Vivien W. 1987. “Ideology and sexuality: Rape laws in Qing China.”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6(1): 57-70.

Sommer, Mathew H. 1996. “The uses of chastity: Sex, law, and the property of widows in Qing China.” Late Imperial China 17(2): 77-130.

大塚勝美,1985,《中國家族法論》,東京:禦茶水書局。

小山正明,1984,〈文書史料明‧清時代徽州府下奴婢‧莊僕制〉,《西島定生博士還曆紀念東史國家農民》,東京:山川出版社,頁349-394。

中田熏,1943,〈唐宋時代家族共產制〉,氏著《法制史論集》,東京:岩波書店,頁。

仁井田陞,1935,〈唐宋之家族同產及遺囑法〉,《食貨》半月刊,1(5):。

仁井田陞,1952,《中國農村家族》,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

仁井田陞,1983,《中國身份法史》,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

夫馬進,1993,〈中國明清時代寡婦地位強制再婚風習〉,前川和也編,《家族‧世帶‧家門��工業化以前世界》,京都:書房,頁。

王道瑞,1983,〈清代辛者庫〉,《歷史檔案》,1983(4):85-90。

朱勇,1987,《清代宗族法研究》,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

杜正勝,1982,〈傳統家族試論〉(上)、(下),《大陸雜誌》,65(2):57-84;65(3):127-153。

柳立言,1991,〈淺談宋代婦女的守節與再嫁〉,《新史學》,2(4):。

柳立言,1994,〈宋代同居制度下的所謂「共財」〉,《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65(2):253-305。

韋慶遠、吳奇衍、魯素,1982,《清代奴婢制度》,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徐泓,1989,〈明代的婚姻制度〉,《大陸雜誌》,78(1/2):。

徐泓,1993,〈明代家庭的權力結構及其成員間的關係〉,《輔大歷史學報》,第5期,頁167-202。

高橋芳郎,1993,〈明代奴婢、義子孫、雇工人��萬曆十六年新題例前提〉,柳田節子先生古稀紀念論集編委會編,《中國傳統社會家族》,東京:汲古書院,頁107-128。

張邦偉,〈宋代婦女的再嫁問題和社會地位〉,鮑家麟編,《中國婦女史論集三集》,臺北:稻香出版社,頁61-95。

陳東原,1990(1928),《中國婦女生活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陳顧遠,1992(1936),《中國婚姻史》,上海:上海書店。

傅衣淩,1961,〈明代徽州莊僕制度之側面的研究〉,氏著《明清農村社會經濟》,北京:三聯書店,頁。

傅衣淩,1961,〈明清之際的「奴變」和佃農解放運動:以長江中下游及東南沿海地區為中心的一個研究〉,氏著《明清農村社會經濟》,北京:三聯書店,頁68-153。

傅衣淩,1961,〈明清時代福建佃農風潮考證〉,氏著《明清農村社會經濟》,北京:三聯書店,頁。

滋賀秀三,1981,《中國家族法原理》,東京:創文社。

經君健,1983,〈明清兩代「雇工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明清兩代農業雇工法律上人身隸屬關係的解放〉,李文治、魏金玉、經君健編,《明清時代的農業資本主義萌芽問題》,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頁243-260;261-317。

經君健,1993,《清代社會的賤民等級》,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葉顯恩,1983,《明清徽州農村社會與佃僕制》,安徽:安徽人民出版社,頁232-302。

董家遵,1992(1934),〈從漢到宋寡婦再嫁習俗考〉,鮑家麟編,《中國婦女史論集》,臺北:稻鄉出版社,頁139-164。

趙曉耕,1994,〈兩宋的婚姻繼承律法〉,氏著《宋代法制研究》,秦皇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頁90-96。

劉增貴,1980,《漢代婚姻制度》,臺北:華世出版社。

賴惠敏,1994,〈清代皇族的家族結構與財產分配〉,《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3(上):65-95。

賴惠敏,1994,〈清代皇族婦女的家庭地位〉,《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2:3-25。

戴炎輝,1959,《中國身份法史》,臺北:司法行政部。

濱口重國,1966,《唐王朝賤人制度》,東京:東洋史研究會。

瞿同祖,1984,《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臺北:裡仁書局。

聶崇歧,1992,〈女子再嫁問題之歷史的演變〉,鮑家麟編,《中國婦女史論集》,臺北:稻鄉出版社,頁128-138。

魏金玉,1983,〈明清時代農業中等級性雇傭勞動向非等級性雇傭勞的過渡〉,李文治、魏金玉、經君健編,《明清時代的農業資本主義萌芽問題》,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頁318-516。

羅彤華,1993,〈漢代分家原因初探〉,《漢學研究》,11(1):。

民法財產法(債):戶律田宅(棄毀器物稼穡、私借官車船);戶律錢債(違禁取利、費用受寄財產);戶律市廛(官牙、把持行市);戶律倉庫(在官財物、入官家產);刑律受贓(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家人求索);刑律詐偽(詐假官、詐稱內使等官、詐教誘人犯法);刑律訴訟(誣告)

Bradstock, Timothy R. 1983. "Ch'ing Dynasty Craft Guilds and Their Monopolies, " The Tsing Hua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new series,14(1-2):143-155.

Chen, Fu-mei and Myers, Ramon H. 1989. "Coping with transaction costs: The case of merchant associations in the Ch'ing period." in The second conference on moder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 Taipei: The Institute of Economics, Academic Sinica. Pp.317-341.

Hamilton, Gary G. 1977b. "Chinese merchant associations: Conspiracy or combination." Ch'ing-shih Wen-ti 3: 50-71.

Liu, Kwang-ching. 1988. "Chinese merchant guilds: An historical inquiry."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57(1): 1-23.

MacGowan D. J. 1886. “Chinese Guilds or Chambers of Commerce and Trade Unions.” Journal of North-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21:133-192.

Morse, Hosea B.1909. The Gilds of China. Shanghai: Kelly &Wash Ltd.

Rowe, William T. 1992. "Ming-Qing guilds." Ming Qing Yanjiu 1: 47-60.

Shepherd, John. 1988. “Rethinking Tenancy: Explaining Spatial and Temporal Variation in Late Imperial and Republican China.”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30(3): 403-428.

上海出版協會調查部,1925,《支那同業組合商慣習》,上海:上海出版協會。

大木康,1991,《明末江南出版文化研究》,廣島大學文學部紀要第五十卷特輯第一號。

小林高四郎,1929,〈唐宋牙人考〉,《史學》,8(1):53-101。

山本進,1993,〈清代江南牙行〉,《東洋學報》,74(1-2):27-58。

山根幸夫,1977,〈明‧清初華北市集紳士‧豪民〉,山根幸夫等編,《中山八郎教授頌壽紀念明清史論叢》,頁303-332。

仁井田陞,1981,〈唐宋時代保證質制度〉,氏著《中國法制史研究��土地法‧取引法》,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

今崛誠二,〈清代徒弟制度〉,氏著《近代中國史研究序說》,頁134-152。生按:本文可見到當時格式化的「收徒契約」。

今堀誠二,1991b,〈合夥史的變遷〉,氏著《中國封建社會構成》,東京:勁草書房,頁526-1088。

日野開三郎,1968,《唐代邸店研究》,福岡:九州大學文學部東洋史研究室。

日野開三郎,1970,《續唐代邸店研究》,福岡:九州大學文學部東洋史研究室。

日野開三郎,1983,〈宋代長生庫發達〉,氏著《東洋史學論集》卷七,東京:三一書房,頁。

王文,1974,《中國典權制度之研究》,臺北:嘉新文化基金會。

王世慶,1994,〈十九世紀中葉臺灣北部農村金融之研究��以興直堡銀主小租戶廣記為例〉,氏著《清代臺灣社會經濟》,臺北:聯經出版公司,頁1-71。

王仲,1995,〈明清江南農業勞動中婦女的角色、地位〉,《中國農史》,14(4):49-57。

王宗培,1921,《中國之合會》,上海:中國合作學社。

王泰升,1995,〈臺灣企業組織法之初探與省思��以合股之變遷為中心〉,編輯委員會編,《商法專論:賴英照教授五十歲生日祝賀論文集》,臺北:月旦出版社,頁41-105。

王曾瑜,1991,〈從市易法看中國古代的官府商業和借貸資本〉,《大陸雜誌》,85(1):。

加藤繁,1925,〈支那史上公私債務免除〉,《史林》,10(4):。

加藤繁,1981,〈宋代的商業習慣「賒」〉、〈宋代的房錢〉,以上皆收入氏著《中國經濟史考證》卷二,吳傑譯,臺北:華世出版社,頁。

加藤繁,1981,〈唐代不動產的「質」〉,氏著《中國經濟史考證》,吳傑譯,臺北:華世出版社,頁。

加藤繁,1981,〈唐宋時代的倉庫〉、〈居停和塌坊〉、〈櫃坊考〉,以上皆收入氏著《中國經濟史考證》卷一,吳傑譯,臺北:華世出版社,頁。

朱傳譽,1988,〈宋代出版法研究〉,氏著《先秦唐宋明清傳播事業論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頁288-290。

江太新,1980,〈清代前期押租制的發展〉,《歷史研究》,1980(3):。

池田溫,1986,〈吐魯番‧敦煌券契概觀〉,《漢學研究》,4(2):9-57。

佐藤學,1990,〈明代牙行:商稅關係中心〉,編輯委員會編,《山根教授退休紀念明代史論叢》,頁841-860。

吳奇衍,1985,〈清代前期牙行制試述〉,《清史論叢》,6:26-52。

吳耀輝,1959,〈經濟志金融篇〉,收入《臺灣省通志稿》卷四,臺北:臺灣省文獻委員會,頁71-73、237-239。

李偉國,1992,〈宋代經濟生活中的市儈〉,《歷史研究》,1992(2):110-124。

韋慶遠,〈清代牙商利弊論〉,氏著《明清史辨析》,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頁289-298。

韋慶遠,〈論清代的「皇當」〉、〈論清代的「生息銀兩」與官府經營的典當業〉、〈清代康熙時期「生息銀兩」制度的初創和運用〉、〈清代雍正時期「生息銀兩」制度的整頓和政策演變〉、〈清代乾隆時期「生息銀兩」制度的衰敗和「收撤」〉、〈清代乾隆時期盛京地區的「生息銀兩」和官店〉,以上皆收入氏著《明清史辨析》,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頁。

韋慶遠,1984,〈康、雍、乾時期高利貸的惡性發展〉,氏著《檔房論史文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頁15-41。

韋慶遠,1993,〈清代典當業的社會功能〉,《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10:29-50。

凍國棟,1990,〈吐魯番出土文書所見唐代前期的工匠〉,唐長孺主編,《敦煌吐魯番文書初探二編》,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頁305-334。

唐耕耦,1985,〈唐五代時期的高利貸��敦煌吐魯番出土借貸文書初探〉,《敦煌學輯刊》,1985(2):11-21。

唐耕耦,1986,〈唐五代時期的高利貸��敦煌吐魯番出土借貸文書初探(續)〉,《敦煌學輯刊》,1986(1):134-153。

宮崎市定,1979a(1950),〈中國近世生業資本貸借〉,氏著《史研究》,京都:同朋舍,頁176-193。

宮崎市定,1979b(1955),〈合本組織發達��中國近世生業資本貸借補遺〉,氏著《史研究》,京都:同朋舍,頁194-197。

宮澤知之,1980,〈宋代牙人〉,《東洋史研究》,39(1):1-34。

宮澤知之,1981,〈元朝商業政策:牙人制度與商稅制度〉,《史林》,64(2):185-213。

張正明,1989,〈清代晉商的股俸制〉,《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9(1):39-43。

張傳璽,1982,〈中國古代契約形式的源和流〉,《文史》,16:21-34。

清水金二郎,1945,《契研究:滿‧支土地慣行規範》,京都:大雅堂。

清水盛光,1985(1936),〈傳統中國行會的勢力〉,陳慈玉譯,《食貨》復刊,15(1-2):15-25。

連劭名,1987,〈漢簡中的債務文書及「貰賣名籍」〉,《考古與文物》,1987(3):77-83、60。

陳忠平,1987,〈明清時期江南市鎮的牙人與牙行〉,《中國經濟史研究》,1987(2):31-38。

陳計男,1978,〈我國固有典習慣與民法典權之比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主編,《固有法制與現代法學:戴炎輝先生七秩華誕祝賀論文集》,臺北:成文出版社,頁497-534。

陶希聖,1978,〈唐代官私貸借與利息限制法〉,《食貨》復刊,7(11):。

堀敏一,1983,〈唐代田地的租賃和抵押的關係:從租佃契約到典地契的諸形態〉,韓升譯,《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3(4):76-87。

傅衣淩,1961,〈閩清民間佃約零拾〉,氏著《明清農村社會經濟》,北京:三聯書店,頁。

傅衣淩,1982(1957),〈明末清初江南及東南沿海地區「富農經營」的初步考察〉,氏著《明清社會經濟史論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頁121-144。

傅衣淩,1983,〈福建農村的耕畜租佃契約及其買賣文書〉,《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3(4):1-4。

敦煌文物研究所資料室,1983(1972),〈從一件奴婢買賣文書看唐代的階級壓迫〉,沙知、孔祥星編《敦煌吐魯番文書研究》(原刊《文物》1972年12期),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頁381-387。

曾我部靜雄,1955,〈宋代質屋〉,《社會經濟史學》,21:。

程喜霖,1990,〈唐代過所文書中所見的作人與雇主〉,唐長孺主編,《敦煌吐魯番文書初探二編》,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頁440-462。

楊國楨,1987,〈明清以來商人「合本」經營的契約形式〉,《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7(3):1-9。

楊國楨,1988,〈明清土地制度和契約關係的發展〉,氏著《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頁8-90。

楊國楨,1990,〈清代福建農村土地抵押借貸與典當的數理分析〉,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室編,《清史研究集》第七輯,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頁61-81。

楊蓮生,1935,〈唐代高利貸及債務人的家族連帶責任〉,《食貨》半月刊,1(5):36-37。

楊聯陞,1976,〈報:中國社會關係的一個基礎〉,段昌國等譯,《中國思想與制度論集》,臺北:聯經出版公司,頁。

楊聯陞,1983,〈佛教寺院與國史上四種等措金錢的制度〉,氏著《國史探微》,臺北:聯經出版公司,頁267-289。

楊聯陞,1987,《中國文化中「報」、「保」、「包」之意義》,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葉志如,1985,〈乾隆時內府典當業概述〉,《歷史檔案》,1985(2):92-98。

道端良秀,1933,〈支那佛教寺院金融事業��無盡就〉,《大穀學報》,14(1):。

鄒進文,1996,〈近代中國股份企業的官利制〉,《歷史檔案》,1996(2):99-104。

趙岡、陳鐘毅,1982,〈歷史上的租佃制度〉,氏著,《中國土地制度史》,臺北:聯經出版公司,頁325-418。

趙岡、陳鐘毅,1982,〈歷史上的經營地主〉,氏著《中國土地制度史》,臺北:聯經出版公司,頁259-322。

趙岡、陳鐘毅,1986,《中國歷史上的勞動力市場》,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劉小萌,1996,〈從房契文書看清代北京城中的旗民交產〉,《歷史檔案》,1996(3):83-90。

劉永成、趙岡,1988,〈十八、十九世紀中國農業雇工的實質工資變動趨勢〉,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明清檔案與歷史研究: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六十周年紀念論文集》下冊,北京:中華書局,頁872-884。

劉秋根,1992,〈唐宋高利貸資本的發展〉,《史學月刊》,1992(4):31-38。

劉重日、左雲鵬,1981(1957),〈對「牙人」、「牙行」的初步探討〉,南京大學歷史系等編,《明清資本主義萌芽論文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頁187-204。

劉恒妏,1996,《臺灣法律史上國家法律體系對民間習慣規範之介入��以臺灣「典」規範之變遷為例》,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潘君祥,1993,〈近代上海牙行的產生、發展和演變〉,《中國經濟史研究》,1993(1):93-102。

潘敏德,1985,《中國近代典當業之研究》,臺北:國立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

潘維和,,〈明清以來習慣法上之鋪底權〉,《文化復興》,74:。

潘銘燊,1988,〈中國印刷版權的起源〉,《漢學研究》,7(1):215-221。

橫山英,1972,〈清代都市絹織物業生產形態〉、〈踹布業生產構造〉,氏著,《中國近代化經濟構造》,東京:亞紀書房,頁19-60;頁63-143。

橫山裕男,1958,〈唐代捉錢戶〉,《東洋史研究》,《東洋史研究》,27(3):。

謝和耐(Gernet, Jacques),1993(1957),〈敦煌賣契與專賣制度〉(La vente en Chine d’apres les contrats de Touen-huang),耿升譯,謝和耐等著《法國學者敦煌學論文選萃》,北京:中華書局,頁1-76。

謝和耐(Gernet, Jacques),1993(1966),〈敦煌寫本中的租駱駝旅行契〉(Location de Chameaux pour des voyages a Touen-huang),耿升譯,謝和耐等著《法國學者敦煌學論文選萃》,北京:中華書局,頁96-104。

韓格理(Gary Hamilton)、黎志剛,1990,〈中國近世的「品牌」與「商標」:資本主義出現之前的一種消費主義〉,《中國社會與經濟》,臺北:聯經出版公司,頁269-301。(本文原為英文發表,收入:Benjamin Orlove and Henry Rutz. eds.. Social economy of consumption.一書之中。)本文區分了「品牌」(brandname)與「商標」(trademarks)之不同。並且主張:「近世中國城市確是一消費者社會,與現代的西方社會類似」(頁299)。

魏美月,1996,《清乾隆時期楂抄案件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

羅彤華,1996,「唐代民間借貸之研究」,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羅彤華,1997,〈唐代利率試析〉,《東吳歷史學報》,3:。

竇季良,1943,《同鄉組織之研究,重慶:正中書局。

民法身份法(親屬‧繼承):戶律戶役(立嫡子違法、收留迷失子女、別籍異財、收養孤老);戶律婚姻(男女婚姻、典雇妻女、妻妾失序、尊卑為婚、強占良家妻女、僧道娶妻、出妻)

Bernhardt, Kathryn. 1994. "Women and the law: Divorce in the Republican period.” In Kathryn Bernhardt and Philip C.C. Huang eds. Civil law in Qing and Republican Chin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187-214.

Ebrey, Patricia Buckley. Family and Property in Sung China: Yuan Ts’ai’s Precepts for Social Life.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 3-171..

Elvin, Mark. 1984. “Female Virtue and the State in China.” Past and Present 104: 111-152.

Holmgen, Jennifer. 1985 “The economic foundations of virtue: Widow-remarriage in early and modern China.” 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13: 1-27.

Mann, Susan. 1987. “Widows in the kinship, class, and community structures of Qing dynasty China.”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6(1): 37-56.

Ng, Vivien W. 1987. “Ideology and sexuality: Rape laws in Qing China.”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6(1): 57-70.

Sommer, Mathew H. 1996. “The uses of chastity: Sex, law, and the property of widows in Qing China.” Late Imperial China 17(2): 77-130.

大塚勝美,1985,《中國家族法論》,東京:禦茶水書局。

小山正明,1984,〈文書史料明‧清時代徽州府下奴婢‧莊僕制〉,《西島定生博士還曆記念東史國家農民》,東京:山川出版社,頁349-394。

中田薰,1943,〈唐宋時代家族共產制〉,氏著《法制史論集》,東京:岩波書店,頁。

仁井田陞,1935,〈唐宋之家族同產及遺囑法〉,《食貨》半月刊,1(5):。

仁井田陞,1952,《中國農村家族》,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

仁井田陞,1983,《中國身份法史》,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

夫馬進,1993,〈中國明清時代寡婦地位強制再婚風習〉,前川和也編,《家族‧世帶‧家門��工業化以前世界》,京都:書房,頁。

王道瑞,1983,〈清代辛者庫〉,《歷史檔案》,1983(4):85-90。

朱勇,1987,《清代宗族法研究》,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

杜正勝,1982,〈傳統家族試論〉(上)、(下),《大陸雜誌》,65(2):57-84;65(3):127-153。

柳立言,1991,〈淺談宋代婦女的守節與再嫁〉,《新史學》,2(4):。

柳立言,1994,〈宋代同居制度下的所謂「共財」〉,《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65(2):253-305。

韋慶遠、吳奇衍、魯素,1982,《清代奴婢制度》,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徐泓,1989,〈明代的婚姻制度〉,《大陸雜誌》,78(1/2):。

徐泓,1993,〈明代家庭的權力結構及其成員間的關係〉,《輔大歷史學報》,第5期,頁167-202。

高橋芳郎,1993,〈明代奴婢、義子孫、雇工人��萬曆十六年新題例前提〉,柳田節子先生古稀記念論集編委會編,《中國傳統社會家族》,東京:汲古書院,頁107-128。

張邦偉,〈宋代婦女的再嫁問題和社會地位〉,鮑家麟編,《中國婦女史論集三集》,臺北:稻香出版社,頁61-95。

陳東原,1990(1928),《中國婦女生活史》,臺北:台灣商務印書館。

陳顧遠,1992(1936),《中國婚姻史》,上海:上海書店。

傅衣淩,1961,〈明代徽州莊僕制度之側面的研究〉,氏著《明清農村社會經濟》,北京:三聯書店,頁。

傅衣淩,1961,〈明清之際的「奴變」和佃農解放運動:以長江中下游及東南沿海地區為中心的一個研究〉,氏著《明清農村社會經濟》,北京:三聯書店,頁68-153。

傅衣淩,1961,〈明清時代福建佃農風潮考証〉,氏著《明清農村社會經濟》,北京:三聯書店,頁。

滋賀秀三,1981,《中國家族法原理》,東京:創文社。

經君健,1983,〈明清兩代「雇工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明清兩代農業雇工法律上人身隸屬關係的解放〉,李文治、魏金玉、經君健編,《明清時代的農業資本主義萌芽問題》,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頁243-260;261-317。

經君健,1993,《清代社會的賤民等級》,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葉顯恩,1983,《明清徽州農村社會與佃僕制》,安徽:安徽人民出版社,頁232-302。

董家遵,1992(1934),〈從漢到宋寡婦再嫁習俗考〉,鮑家麟編,《中國婦女史論集》,臺北:稻鄉出版社,頁139-164。

趙曉耕,1994,〈兩宋的婚姻繼承律法〉,氏著《宋代法制研究》,秦皇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頁90-96。

劉增貴,1980,《漢代婚姻制度》,臺北:華世出版社。

賴惠敏,1994,〈清代皇族的家族結構與財產分配〉,《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3(上):65-95。

賴惠敏,1994,〈清代皇族婦女的家庭地位〉,《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2:3-25。

戴炎輝,1959,《中國身份法史》,臺北:司法行政部。

濱口重國,1966,《唐王朝賤人制度》,東京:東洋史研究會。

瞿同祖,1984,《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臺北:裡仁書局。

聶崇歧,1992,〈女子再嫁問題之歷史的演變〉,鮑家麟編,《中國婦女史論集》,臺北:稻鄉出版社,頁128-138。

魏金玉,1983,〈明清時代農業中等級性僱傭勞動向非等級性僱傭勞的過渡〉,李文治、魏金玉、經君健編,《明清時代的農業資本主義萌芽問題》,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頁318-516。

羅彤華,1993,〈漢代分家原因初探〉,《漢學研究》,11(1):。

民法財產法(債):戶律田宅(棄毀器物稼穡、私借官車船);戶律錢債(違禁取利、費用受寄財產);戶律市廛(官牙、把持行市);戶律倉庫(在官財物、入官家產);刑律受贓(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家人求索);刑律詐偽(詐假官、詐稱內使等官、詐教誘人犯法);刑律訴訟(誣告)

Bradstock, Timothy R. 1983. "Ch'ing Dynasty Craft Guilds and Their Monopolies, " The Tsing Hua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new series,14(1-2):143-155.

Chen, Fu-mei and Myers, Ramon H. 1989. "Coping with transaction costs: The case of merchant associations in the Ch'ing period." in The second conference on moder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 Taipei: The Institute of Economics, Academic Sinica. Pp.317-341.

Hamilton, Gary G. 1977b. "Chinese merchant associations: Conspiracy or combination." Ch'ing-shih Wen-ti 3: 50-71.

Liu, Kwang-ching. 1988. "Chinese me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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